为深入开展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人才培养,特制定《矿业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及竞赛奖励办法》。
一、奖励对象
在校期间获得本办法所规定的各类课外学术科技成果及竞赛奖励的美高梅官网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学生及指导教师。
二、奖励范围及标准
1、课外学术科技竞赛
(1)全国、自治区“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创业计划大赛获奖的项目,按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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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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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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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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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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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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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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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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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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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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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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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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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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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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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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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a. 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荣誉的,按其获奖级别金额最高项计,不进行累计;
(2)由政府教育主管部门、科技竞赛委员会等单位举办的针对某一领域的国家级或省级大学生科技竞赛。包括:全国高等学校采矿工程专业学生实践作品大赛、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全国大学生测绘实践技能大赛等相关专业竞赛。按以下标准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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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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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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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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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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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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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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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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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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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银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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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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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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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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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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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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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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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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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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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b. 同一成果获不同级别荣誉者,按其获奖级别金额最高项计;
2、学术论文(以正式发表为准)
(1)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并收录在SCI、EI、ISTP三大索引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1200元;
(2)在国内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600元;
(3)在国家级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300元;
(4)在公开出版的普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注:c.论文必须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第一单位需为内蒙古工业大学矿业学院。
3、专利(以授权为准)
(1)发明专利,奖励3000元/项;
(2)实用新型专利,奖励800元/项;
(3)外观设计专利,奖励600元/项;
注:d.专利必须以学生本人为第一作者。
4、以上款项中未作规定、课外学术科技成果确实突出、需要奖励的,可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学院组织审核后给予奖励。
5、指导教师奖励办法参照《矿业学院工作量计算方法》第二部分—指导学生科技活动工作量计算方法进行计算。
6、团总支负责人奖金按全部参赛学生的最高获奖金额1:1配比。
三、科技创新成果申请办法
1、申请时间
每年12月底进行受理。
2、申请程序
(1)申报人填写《矿业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及竞赛成果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获奖证书、作品复印件和其他证明材料等,上报至学院团总支;
(2)学院组织评定,确定奖励金额。
四、 本办法所规定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成果从2014年6月1日起开始计算。
五、本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矿业学院大学生科技创新及竞赛成果登记表
年 月 日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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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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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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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科技成果(选项填写,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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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学术
科技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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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说明赛事名称、赛事级别、获奖等级、获奖时间、团队成员、指导教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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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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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说明论文题目、期刊名称、期刊级别、发表时间和其他作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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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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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说明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类别、授权时间、团队成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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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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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说明成果类型、成果名称、成果登记、形成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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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审核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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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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